| 防爆電氣設備按GB 3836標準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1.防爆型式 根據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它們的標識如表1所示。 表1 防爆基本類型 |
| 防爆型式 | 防爆型式標志 | 防爆型式 | 防爆型式標志 | 隔爆型 | Ex | 充砂型 | Ex q | 增安型 | Ex e | 澆封型 | Ex m | 正壓型 | Ex p | n型 | Ex n | 本安型 | Ex ia,Ex ib | 特殊型 | Ex s | 油浸型 | Ex o | 粉塵防爆型 | DIP A,DIP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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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設備類別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 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 3.氣體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越大,其危險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可用最大試驗安全間隙表示。同時,爆炸性氣體、液體蒸氣、薄霧被點燃的難易程度也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點燃電流比表示。II類隔爆型電氣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 如表2所示。 表2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與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之間的關系 |
| 氣體組別 |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 (mm) | 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 | IIA | MESG≥0.9 | MICR>0.8 | IIB | 0.9>MESG>0.5 | 0.8≥MICR≥0.45 | IIC | 0.5≥MESG | 0.45>MI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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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溫度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 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如表3所示。 表3 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
| 溫度級別IEC/EN/GB3836 | 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T-℃ | 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 | T1 | 450 | T>450 | T2 | 300 | 450≥T>300 | T3 | 200 | 300≥T>200 | T4 | 135 | 200≥T>135 | T5 | 100 | 135≥T>100 | T6 | 85 | 100≥T>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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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用于氨氣環境的隔爆型的電氣設備,其防爆標志為:ExdII(NH3)或ExdII(氨)。 反過來,利用表2,制造廠可以按照防爆電氣產品的使用環境決定產品的溫度組別,按照溫度組別設計電氣設備的外殼表面溫度或內部溫度。防爆電氣設備的用戶可以根據場所中可能出現的爆炸性氣體或蒸氣的種類,方便地選用防爆電氣產品的溫度組別。例如,已知環境中存在異丁烷(引燃溫度460 ℃),則可選擇T1組別的防爆電氣產品;如果環境中存在丁烷和乙醚(引燃溫度160 ℃),則須選擇T4組的防爆電氣產品。 對于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如可用于21區的A型設備,最高表面溫度?T?A為170℃,其防爆標志為:DIP A21 TA170℃或者DIP A21TA,?T??3; 如可用于21區的B型設備,最高表面溫度?T?B為200℃,其防爆標志為:DIP B21 TB200℃或者DIP B21TB,T3 6.設置標志的要求 (1)應在電氣設備主體部分的明顯地方設置標志; (2)標志必須考慮到在可能存在的化學腐蝕下,仍然清晰和耐久。如標志Ex、防爆型式、類別、溫度組別可用凸紋或凹紋標在外殼的明顯處,標志牌的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如青銅、黃銅或不銹鋼。 7.國際上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標志舉例 略。 |